新闻动态 News Information
广东省关于做好1-8批国采接续采购落地实施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 来源: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 发布时间:2026-03-30
  • 浏览量:1
  • 字体:

本文内容来源于转载,若相关内容存在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核实,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秉持严谨态度进行核查,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1-8批国采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65号)相关要求,为做好省平台1-8批国采接续采购落地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护配送关系

即日起,1-8批国采接续采购中选产品(详见附件)申报企业可使用CA登录广东省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通过“药品交易-配送关系管理(生产)-配送产品关系列表”,选择对应项目的药品进行配送关系维护工作(具体操作指引可从“官网-会员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未有药品ID的请中选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尽快开展信息申报工作。

二、查看约定采购量

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可使用CA证书登录子系统,通过“药品交易-目录管理-医疗机构协议量查看”在对应的项目查看约定采购量。

三、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申报企业与配送企业及时登录子系统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工作,并提前做好备货工作,确保医疗机构的用药供应。

(二)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要确保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申报企业应保证相关药品配送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采购的各类医疗机构。

四、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38036193,020-38036197(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附件:附件:1-8批国采接续采购中选产品清单(省平台)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