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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部署以及《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文件(LC-YPJX-2026-1)》要求,现将我省1-8批国采接续采购中选药品首年约定采购量(详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1-8批国采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6〕64号)要求做好落地实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