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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挂网药品价格专项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第三批挂网药品价格专项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我省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其他省相同价格形成方式众数价(采集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3个省以上挂网的价格)的药品,详见附件;请其他相关企业积极开展挂网价格自查自纠,主动进行价格联动。
二、调整时间 2025年7月28日。
三、调整方式及要求 企业认可拟调整价格的无需任何操作,不认可拟调整价格的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诉,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申诉函和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命名为“企业名称+第三批价格调整申诉”后,发送至gansushuju@163.com。2025年7月28日前,未提出申诉或未按要求提出申诉的药品系统统一调整挂网价格,不再接受申诉,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68、0931-2909290。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