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各师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药机构及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执行力度,推动兵地集采工作协同推进,确保全国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区顺利落地实施,现就做好中成药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医药机构范围:
参与报量的兵地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二)中选品种范围:
湖北省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以下简称“中成药集采”)(详见附件2)。
全区范围内所有参与报量的医药机构均须通过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址:https://fuwu.xjylbz.cn/#/Index)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全兵团范围内所有参与报量的医药机构均须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招采系统(https://gwt.xjbtylbz.cn/hallEnter/#/)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对本次集采同药品名称下已在兵地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但未在中选结果供应清单的药品,经联盟牵头省份按中选企业报价代表品最终降幅等比例降价后予以挂网。属地医保部门督导医药机构及时维护更新信息系统内产品信息,确保中选产品的采购和医保结算准确。
二、采购周期
(一)执行时间:自2025年5月30日起执行。
(二)本次联盟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视情况可延长不超过1年。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本次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完成协议采购量后,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适宜的中选产品,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三、相关工作安排
(一)企业、医疗机构注册认证。尚未在自治区和兵团招采系统注册认证的中成药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和有协议量的医疗机构,即日起分别登录“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医药采购登录(网址:https://fuwu.xjylbz.cn/#/Index)”、“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网址:https://gwt.xjbtylbz.cn/hallEnter/#/)”进行注册、认证。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二)数字证书申领。生产配送企业数字证书统一在兵团医药招采管理系统内申领,同时适用于自治区和兵团招采系统。医药机构、零售药店数字证书统一在所属统筹区医保部门申领。
(三)相关信息维护。完成注册认证、数字证书申领的相关企业登陆平台后线上签订承诺书,进行企业信息、产品申报和配送关系维护。相关医药机构需进行院内目录维护。
(四)三方协议签订。2025年5月20日前在自治区和兵团招采系统中,完成中成药省际联盟集采三方协议签订。医疗机构从建立关系的配送企业中分别确定1家主配企业和备选企业,及时发起主协议、备选协议的签订,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要及时响应,确保如期完成三方协议的签订。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落实约定采购量。医药机构作为采购主体,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签订采购协议,畅通中选产品入院渠道,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收到货物后应及时验货入库和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鼓励医药机构在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且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基础上,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二)保障中选产品供应。中选企业作为供应保障第一责任人,应提前做好相关产品的生产与备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及时满足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需求。对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对执行中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中选企业应采取赔偿、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使用安全。医疗机构在主配企业超过7天未供应中选产品时,可自主启用备选企业进行供货,采购量纳入协议采购量计算范围。中选企业因不能及时足量供应或质量问题等被取消中选资格时,医疗机构可选择同采购组其他企业的中选药品,优先选择治疗费用较低的中选药品。
(三)强化履约情况监测。各地、州、市,各师市医保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情况的监督监测,将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配备使用情况、协议采购量完成情况、三方协议签订率、按时回款率等纳入监督考核范围,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比例和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本次集采喜炎平、穿心莲、穿琥宁、炎琥宁采购组中,炎琥宁注射剂受药监部门修订说明书内容的影响,其协议采购量完成情况可适当放宽;儿科医院等专科医院炎琥宁注射剂不纳入执行情况考核范围。具体考核办法又各地确定。将中选产品供应、配送情况纳入执行监测范围,对于配送异常产品将视情节,采取约谈、对外通报、采集失信行为等措施予以处理,进一步加强履约情况监测。
(四)中选药品优先使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宣传解释工作,强化医疗机构的履约责任,有限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对于使用中选药品可能导致患者用药厂牌调整的情况,指导医疗机构对相关科室及医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做好药品变动对患者的解释工作。集采结果落地执行第3个月起,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中选药品进院情况开展一轮问题排查,督促尚未完成进院采购的医疗机构尽快完成中选药品进院工作。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自治区医保局:0991—8807979
兵团医保局:0991—2890899
数字证书运维:QQ群7182085
平台技术服务:
自治区医保平台:
招采系统:15026004560
钉 钉 群:72640033005
兵团医保平台:
QQ群:734338633(药品企业群)
148437053(配送企业群)
附件:
1.湖北省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供应清单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兵团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