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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常态化开展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网上采购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
  • 来源: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 发布时间: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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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增效的要求,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我中心对药品挂网工作进行调整,实行常态化挂网,不再分批次开展。

企业可以随时提出药品新增挂网申请,完成标准化信息确认后,中心计算限价工作完成后填报拟挂网价格,即可完成挂网。我中心正进一步优化系统,后续新功能对应的操作手册将同步上传到平台。

当前已选择“拟在津销售”的药品可在“标准化信息确认”页面进行标准化信息确认或提出异议,未显示标准化信息的产品请企业耐心等待及时关注页面数据更新,及时确认。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