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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按照工作安排,现开展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第三批和首批扩围接续)第二、三采购期协议签订工作。
请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于7月3日-7月10日通过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签署协议。(医疗机构:药品招采管理—带量采购—合同管理;中选企业:药品交易—合同签订,选择“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第三批和首批扩围接续)-第二、三采购期)。
江苏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