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信息对接及维护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5〕46号)工作要求,现将本次药品信息对接及维护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限
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15日
二、公示内容
药品信息对接及维护结果。
三、操作方法
企业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平台”(htps:/kwww.tjmpc.cn),进入“药品集中采购系统”,在“药品信息采集-药品医保信息公示”页面查看
四、相关事项
(一)公示期间,企业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22-88271355.
(二)公示期满后,按照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要求的相关药品进行对接及维护。
(三)对接结果为“拟纳入我市医保信息系统"的药品,属于将新增进入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含医保目录内药品与自费药品。
对接结果为“药品信息维护”的药品,属于已纳入我市医保信息系统,药品信息进行调整更新。
对接结果为"如企业未参与本年度新一轮次常态化对接的产品将视为企业主动退出市医保信息系统,拟剔除我市医保信息系统
的药品,属于将要退出我市医保信息系统的药品。
五、重点提示
如对接结果为"如企业未参与本年度新一轮次常态化对接的产品将视为企业主动退出市医保信息系统,拟剔除我市医保信息系
统”,涉及上述药品所在医药企业6月在平台中已按照《关于开展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信息常态化调整工作的
提示》通知要求开展相关操作的可忽略。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