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来源于转载,若相关内容存在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核实,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秉持严谨态度进行核查,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我中心对2026年3月份企业提交的增补挂网申请进行了公示,现将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品清单.xls
2026年4月22日
附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