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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公布在线交易药品补充价格信息相关结果的通知
  • 来源:浙江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
  •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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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药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2025年版)》(浙医保发〔2025〕22号)等文件,经企业主动申报、梳理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条件的在线交易药品补充价格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未申报挂网价格或申报价格不符合规定的,涉及产品从浙江省医药采购平台予以清理撤网(详见附件2);后续,可按照《浙江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2025年版)》有关规定申报挂网。即日起执行。

联系电话:0571-12393;

联系地址:省行政中心三号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16号楼1楼。


附件:

1.符合条件的在线交易药品补充价格结果

2.未提交有效申报信息及价格不符合产品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