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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1月药品、中药配方颗粒申报挂网结果的公示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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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32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现将2026年1月药品、中药配方颗粒申报挂网结果进行公示,有关事项如下:

一、公示信息

(一)符合广西挂网规则准予挂网的药品(详见附件1),含“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模块申报挂网的药品。

(二)不符合广西挂网规则不予挂网的药品(详见附件2)。

(三)符合广西挂网规则准予挂网的中药配方颗粒(详见附件3)。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0日。

三、有关事项

(一)在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行申诉及澄清,申(投)诉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企业应据实申诉、质疑,对举证不实、虚假材料、恶意投诉等不诚信行为,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要求进行失信行为信用评级。

(二)不符合广西挂网规则不予挂网的药品,企业如愿意将价格调整到最高限价以下的,重新申报后顺延至下一批次公示。

业务咨询电话:0771-3300612,QQ群:1064573207

附件:

1. 符合广西挂网规则准予挂网的药品汇总表(2026年1月)

2. 不符合广西挂网规则不予挂网药品汇总表(2026年1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