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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药品挂网价格治理的通知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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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医药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桂医保发〔2025〕32号)(以下简称“挂网新规则”)要求,经核查,我区挂网的部分药品存在价格异常情形,请相关企业及时调整挂网价。

一、治理范围

根据挂网新规则要求,存在需要黄标、红标警示或不符合挂网要求的药品。

二、调价时间

2025年12月20日-2025年12月26日

三、操作流程

请各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价格治理专区模块,业务类型为“已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待调整数据,各企业可根据系统备注提示的黄标、红标警示价格或限价进行价格调整。

四、相关要求

(一)各药品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将进行标色警示或暂停挂网资格。

(二)如企业对限价有异议的,可在申报期间通过申投诉系统,选择申投诉事项类型为“价格治理专项申诉”,提交申诉资料。

业务咨询电话:0771-3300612,QQ群:10645732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