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32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企业申报产品信息(截至上个自然月)进行公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信息
(一)药品挂网采购申报信息,含“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模块申报挂网的药品,详见附件1。
(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申报信息,详见附件2。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24日
三、注意事项
(一)在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行申诉及澄清,申(投)诉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应据实申诉、质疑,对举证不实、虚假材料、恶意投诉等不诚信行为,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要求进行失信行为信用评级。
(三)本通知附件1只公示企业申报药品信息,后续将按照桂医保发〔2025〕32号文进行价差计算并公示结果。
业务咨询电话:0771-3300612,QQ群:821961706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