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医药企业:
按照《沈阳市关于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进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工作实施方案》(沈医保发〔2025〕29号)的工作部署,“三进”集采药品清单已经完成企业自主申报、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公示等流程,现公布《沈阳市及辽宁省市级联盟“三进”集采药品供应清单(第一批)》。
附件:沈阳市及辽宁省市级联盟“三进”集采药品供应清单(第一批).xlsx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