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我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整体工作部署,我局对全国中成药(首批扩围接续)、全国中成药(第三批)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资质文件进行了审核。现将资质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全国中成药(首批扩围接续)、全国中成药(第三批)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全国中成药(首批扩围接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资质审核结果.xlsx
2.全国中成药(第三批)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资质审核结果.xlsx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