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报的核验工作已结束,现对相关企业维护的挂网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期: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6日
公示期内接收各相关企业的申诉投诉。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发起承诺制申投诉】-【关于开展2025年4月份黑龙江省药品常态挂网】,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药品可直接进行交易。
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51-85975688
技术电话:0451-85975635 85975682
三、咨询窗口: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一楼“医药咨询”服务窗口。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