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开放招标系统新增药品挂网申报功能等事项的通知(药采〔2024〕40号)
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等规定,我省“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经研究,现就重新开放招标系统新增药品挂网申报功能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开放药品招标系统新增药品挂网申报功能。请相关企业严格依据《关于规范挂网药品申报采购限价的通知》(药采〔2023〕16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挂网药品采购限价申报工作的通知》(药采〔2024〕38号)规范申报新增挂网药品基础信息。
二、河南十九省药品联盟集采尚未在我省挂网的中选品,请尽快申报信息、及时完成目录挂网、落地实施集采,详见《关于执行河南十九省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药采〔2024〕34号)。
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