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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公示新增不高于本组最低价药品挂网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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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新增不高于本组最低价药品挂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4

关于公示新增不高于本组最低价药品挂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化学药品挂网实施方案》(冀医采[2020]5)规定,现将申报价格不高于同组最低价格药品进行公示,接受企业申投诉。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诉地址: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管理,选择“化药药品本组最低价挂网申请-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项目进入,提交申投诉。

受理时间:20231114日至1118日。

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企业被投诉资质或价格有问题的,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电话:0311-66906539

附件:以不高于本组最低价申请挂网化学药品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11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