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一年无交易药品目录的公告(药采〔2022〕128号)
时间:2023-06-01
依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30号)规定,经价采专题会议议定,现对我省药品交易系统内挂网超过一年(2022年5月31日及之前挂网)的药品,且一年内(2022.5.31-2023.5.31)未发生采购、无省级限价、非(易)短缺药品的目录予以暂停交易(详见下表)。后期相关药品可重新申报挂网,须严格按照挂网通知要求、提供3个其他省级采购平台有效挂网价,接受价格联动、挂网价格不高于该药品全国省级最低有效挂网价。特此公告! 2023年6月1日
附件:一年内未发生采购、无省级限价、非(易)短缺药品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