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部分未过评药品挂网信息的公示
信息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7-29 阅读次数:1601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医保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药监局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5号)规定,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拟暂停部分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未过评)药品挂网,现予以公示,并接受申(投)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在广州平台属于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未过评,但挂网的同通用名、医保目录合并剂型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不含参比制剂)企业已达3家的药品。
二、公示时间
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8月3日17:00。
三、产品信息公示及申(投)诉
(一)请有关企业在公示时间内登录广州平台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查看。
(二)公示时间内,企业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登录广州平台,在“药品申投诉”子系统发起“产品信息”类别的申(投)诉,并关联相关产品ID提交。
如有疑问,请咨询020-28866464(工作时间)。
特此通知。
附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