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药品长期无交易产品暂停交易申报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6-14 阅读次数:1159
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现就长期无交易产品暂停交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方案》中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供应并1年以上无交易、有其他药品可替代的产品,简称长期无交易产品。本次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期间医疗机构采购交易订单为准。
二、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6月24日(系统开放时间:6月15日9:00至6月24日16:00)。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生产企业(视同生产企业)可登录浙江药械采购平台(网址为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在“药品交易-商品管理-暂停交易商品申报”中,按要求勾选并提交申请暂停交易的产品,具体操作待平台功能上线后请至省药械采购平台“帮助文档”处下载。
四、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企业网上递交,确需现场递交资料,应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等工作;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现场递交资料。
(二)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三楼(之俊大厦西侧裙楼)。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