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部分新纳入在线交易产品配送关系建立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6-14 阅读次数:1551
各相关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开展部分新纳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产品配送关系建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2022年6月1日纳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的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1类新药、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涉及企业详见附件)。
本次仅为上述新挂网产品建立配送关系,其他在线交易产品配送关系调整工作待后续统一开展,请关注平台通知。
二、配送关系建立方式
网上建立产品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手册请至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帮助文档”中下载。
(一)配送关系选择。生产企业从已选择的配送企业名单中,按产品选择配送企业。
企业应谨慎操作,所有涉及产品配送关系选择完成后,一并进行提交,一旦提交后,即不可修改。
(二)配送关系确认。配送企业对配送关系进行确认,集团型配送企业由集团指定的代表企业进行确认,其余单体公司可查看集团内配送关系的确认情况。
截止日期后配送企业未确认的,将默认为同意建立配送关系。
三、操作时间
(一)药品生产企业选择配送关系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至6月21日12:00;
(二)药品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时间:2022年6月15日9:30至6月21日17:00。
四、其他事项
(一)药品生产企业应慎重选择交易产品的配送企业,须保证每一个交易产品全省均有配送关系,同时应及时联系配送企业做好相应确认工作,建立的配送关系同时用于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配送。
(二)药品配送企业应及时配送在线交易产品,配送药品应符合“两票制”等文件要求;相关配送情况,省药械采购中心将定期进行考核,配送企业应主动接受考核。
(三)联系方式:药品采购科,0571-86401737;信息技术科,0571-86401953;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附件: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