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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企业申报相关信息公示及质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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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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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企业申报相关信息公示及质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北京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系统内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309日 所属项目: 2020年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项目(北京市)

各有关单位:

目前,相关企业已完成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信息申报工作。现根据工作安排,对企业申报带量联动产品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质疑,具体如下:

一、公示及质疑时间

2022年39日至20223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质疑方式

企业可登录新平台,选择“带量采购-价格信息公示及质疑”,对自身或其他企业申报的产品价格信息进行查看或质疑,具体操作参见《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价格信息公示及质疑操作手册》。

三、举证资料要求

企业应如实质疑并提交举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省级或省际集中采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文件、带有中选价格的官网截图、可查询结果的官网地址或官方平台登录的用户名密码等等。如需特殊说明,可单独陈述,要求事实清楚,说明背景原因、过程、结论及申请的事项内容,涉及具体集采项目的应说明执行项目所属年度、省份、项目名称、执行日期,同时提交相关官方证明文件。

后续流程请关注平台通知提醒。

政策咨询:010-89152613010-89152631

系统操作:010-63359338010-63359686010-63350020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38

附件

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价格信息公示及质疑操作说明.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