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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1年分类采购目录药品交易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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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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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1年分类采购目录药品交易方式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1-21 14:57
  •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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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甘肃省分类管理药品目录的通知》(甘医保函〔2021362号)相关要求,为稳妥有序做好2021年分类采购目录落地,现对过渡期内甘肃省2021年分类采购目录内药品交易方式予以调整,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急救药品目录和保供稳价重点监测药品目录交易方式。过渡期内医疗机构暂按原交易方式进行采购,目录内未中标挂网且不属于直接挂网目录的药品可通过备案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行业主管部门或医疗机构反馈存在供应困难的药品,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启动应急挂网。

二、直接挂网药品目录交易方式。过渡期内2018年目录和2021年目录同步运行,2021年目录新增的苄星青霉素注射剂、蒿甲醚注射剂、静注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pH4)注射剂、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注射剂、羟基脲口服常释剂型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加入直接挂网药品目录,执行不限厂家和价格的挂网采购政策,由医疗机构与药品经营企业自行议价采购;调出2018年目录的药品和其他药品暂按原交易方式采购,具体挂网事宜另行通知。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0931-290919229093852909381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135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