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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兵团药品阳光挂网公示期“申投诉” 处理结果的公示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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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团药品阳光挂网公示期“申投诉” 处理结果的公示2021-10-19 来源:分享到: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兵团药品阳光挂网公示期间,我中心收到申投诉材料共计1754件,涉及产品1853个。经研究,现将第一批申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另有58个申投诉正在核实,暂缓公示处理结果。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019日至20211026日。

二、公示内容

(一)同意申诉的处理结果公示表;

(二)拒绝申诉的处理结果公示表;

(三)同意投诉的处理结果公示表;

(四)拒绝投诉的处理结果公示表。

三、公示信息查看方式

方式1:下载附件。

方式2:可注册兵团招采系统账号,登录“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在“药品招标管理”-“阳光挂网”-“阳光挂网公示”中查看公示信息。

四、申诉与投诉受理要求

(一)公示期间,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需通过“药品招标管理”- “阳光挂网”—“阳光挂网申投诉”上传需申投诉资料。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提交申投诉材料的企业,视为认同公示内容。

(二)申投诉材料应完整准确包含相关企业及产品信息,如医保药品编码、申投诉理由及证明材料等,加盖公章后上传。其中,证明材料应以各省(市)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结果公告或采购系统中标/挂网目录查询截图为准(含价格和当前系统时间)。

(三)投诉遵循“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对未提供举证材料按无效投诉处理。投诉材料应真实有效,且不得提供重复的、已经处理过的申投诉材料,违者经查证后将认定为恶意投诉,依据国家和兵团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有关企业在公示期内(20211019日至1026日)认真核实产品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具体操作。

联系电话:0991-46070770991-4607069

 

附件:

1.同意申诉的处理结果公示表

2.拒绝申诉的处理结果公示表

3.同意投诉的处理结果公示表

4.拒绝投诉的处理结果公示表

5.阳光挂网申投诉操作手册

 

 

兵团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