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采购准入系统升级改版上线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9/18 15:50:52
药品生产企业,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药品采购准入系统进行了升级改版,即日起上线运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湖北省药品采购准入系统企业基础库维护操作手册》,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通知》规定进行填报。
二、企业信息将被退回至企业端,各相关单位须重新进行维护、提交。已于2021年6月1日前在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递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无需重复承诺,直接上传原《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即可。对未在2021年6月1日前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导致注销的医药企业,将按规定不予受理。
三、原采购准入系统中已申报且未挂网的产品,将被退回至企业端产品申报列表,请各相关单位按《通知》挂网分类及规则重新填报、提交。
四、原省卫生厅(卫计委)2011年、2014年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2016年度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以及依原有关规定挂网的药品,药品信息将被退回至企业端产品申报列表,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前,按《通知》挂网分类及规则修改后重新申报调整。
五、国家及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包括非中选药品)、国家谈判药品,《通知》执行前采购准入(含资质准入)已挂网药品,申请恢复交易及撤销挂网的药品,申报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六、本次调整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较为复杂,各相关单位在填报过程中要避免错误填报及重复填报。如若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联系电话:027-87267181。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