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挂网采购申报产品等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0-07-23 阅读次数:16982
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现将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挂网采购申报产品信息、备案采购转挂网产品申报信息等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至7月29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我中心。
二、申报期间已提出参考价申诉的产品(详见附件3),若同意按《改革方案》要求供应我省的,企业可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书面的申报材料至我中心,不同意的无需再次递交。申报材料中需写明具体产品信息、外省价格及来源省份、拟供应浙江省的价格。
三、相关企业需及时对资质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澄清。届时,仍不合格的产品,将不能挂网采购。
四、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
附件:1.无在线交易产品的药品挂网采购申报产品信息.xlsx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