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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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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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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目录

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深化医共体建设,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目录遴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2018年7月1日(含)-2019年6月30日(含)期间,根据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在省药械采购平台有采购记录的药品(2018年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目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采购的国家谈判品种、大输液除外)及市域公立医疗机构有采购记录的生产企业自主定价药品确定通用名。遴选药品目录以实际公布为准,具体通用名列表见附件1。

上级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不在本次遴选范围。

二、遴选规则

(一)竞价分组

1.以通用名分组,不同通用名列入不同竞价组。

2.同一通用名不同给药途径的列为不同竞价组,其中同一给药途径涉及不同剂型、规格列入同一竞价组。

3.同一通用名,属于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品规的单独分组。

4.中成药口服剂型按照入社部发[2017]15号文件功能主治列同一竞价组。

(二)遴选流程

通过资质入围、初步筛选和专家遴选,确定拟成交品种。

1.资质入围:符合本次药品联合采购规定的采购范围内药品的供应商,即为资质入围供应商。

2.初步筛选:供应商应规范填写相应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快递送至指定地点,根据竞价报价计算投标综合分,审核后产生入围名单。

(投标综合分计算公式见附件2)

(1)同一竞价组内符合报价原则的产品数量大于4个的,取投标综合分高的前4个产品入围;报价产品数量为4个的,取3个;报价产品数量为3个及以下的全部入困其中特殊用药、儿童剂型和其他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同一竞价组日均治疗费用最低者如未入围的,可不占名额直接入围。

(3)中成药口服刑型同一功能主治下投标综合分首先按同一通用名排名,同一通用名原则上只入围一个得分最高的品规。

3.专家遴选:根据药品报价折算剂量均价高低并结合质量、临床使用的方便性、临床疗效、医院使用覆盖情况、是否为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结合同类药品的供应情况(含相同适应症药品)与“临床必需、无可替代”的原则,讨论并确定品种。

4.结果公示:拟成交结果经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确认后在相关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5天.

(三)成交原则

1.在同一个通用名下,不同剂型、不同规格、不同转换比、不同生产企业均视为不同。

2.同一个通用名同一给药途径下,确定品种原则上不多于2个。

中成药口服剂型根据人社部发[2017]15号文件按照功能主治分类后遴选,确定口服剂型品种原则上不多于2个。其中特殊用药、儿童剂型和其他特殊情况可酌情另行增加。

3.同一竞价组如竞争不充分、降幅小、日均治疗费用高、企业信誉差、临床不适用的品种可不予成交。

4.优先考虑2018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

5.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遴选和使用资格.

(四)专家组组成

根据目录遴选工作各个阶段的需要3在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从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应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工作。

三、报名(报价)资格

1.在遴选范围药品目录清单中的药品生产企业均可报名.仅接受企业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企业应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供应企业报价表》(附件3)、《供应企业承诺函》(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5)等纸质材料.

2.同一生产企业的多个产品只接受一个被授权人进行报价,一个被授权人只能代表1家企业。同一厂家、同一规格、不同转换比的产品只能申报一个转换比。

3.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上的低价药品、生产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允许配送企业报价,其余品种只接受生产企业报价。

4.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及港、澳、台地区产品国内总代理(无国内总代理的,应为从境外取得浙江省代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可视同生产企业.

5.进口药品的代理权存在争议,且在本次药品报名截止时,争议仍无法自行解决的,遴选方有权拒绝该药品参加本次药品遴选.

6.报名表上的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药品生产企业或中标企业名称与报名资料上加盖的企业公章名称相符,否则取消选选资格。

四、报名(报价)原则

参加本次药品进边的供应商产品报名(报价)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报价应为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价格,即企业对采购人的实际供应价,包括配送企业的配送费用。

2.报价不得高于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上公布的“联动(采购)价格”与“最高(医保)支付标准,且不得高于本省公立医疗机构的最低实际成交价。

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视为承诺其产品可作为替换的备用采购品种,保证能够及时供应替代被撤销产品。

五、报名(报价)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23日,以寄出日期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报价不接受当面递交材料,报价表需一式两份,使用快递寄送相关材料至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价表连同快递单号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txwjjlhcgrul63.com(邮件主题须备注企业名称+药品通用名)。

3.邮寄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西路17号;

收件人: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内)。

六、报名(报价)资料

提供《供应企业报价表》、《供应企业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材料,详见附件。

七、咨询方式

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73-88023173


附件:

1、遴选目录通用名列表

2、投标综合分计算公示

3、药品生产企业报价表

4、药品生产企业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桐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