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公示企业申报全国最低三省中标价及入市价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8-12-12 阅读次数:5140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8〕9号)相关规定和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安排,现将企业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申报的产品最新全国最低3个省价格信息予以公开公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公示内容
企业报名产品申报的2018年9月10日0时之前(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报名开始前),全国最低3个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规则形成的最新对外公开价格,包括中标价、挂网价、入围价等。
申报为低价药的产品公开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最近一个采购周期最低成交价,具体指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2018年第一次药品交易周期(即2018年4月29日至2018年9月10日)内有交易的最低价格,显示0为按前述规则最终无法取值的。申报为低价药的产品公开价格信息为0的及不符合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的,将按照低价药品西药3元、中成药5元的日均费用标准计算并公示产品入市价。
未在《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目录(201811)》范围内的产品不公开公示价格。除列入国家低价药品清单的品种,其他因药品使用特性,无法计算日均费用的品种,暂不列入低价药品清单。未列入低价药品清单的产品不公开公示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最近一个采购周期最低成交价。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不含当期采购周期内新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和临床必需且采购困难药品不公开公示价格信息。
二、公开公示时间
价格信息公开及维护: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4日18:00
价格信息公示及申(投)诉:2018年12月16日至2018年12月18日18:00
三、价格信息公开及维护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将企业申报的产品价格信息在平台上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期间接受企业对价格信息进行维护。请企业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入“药品基础库”子系统“信息公开及纠错”模块认真核对价格信息,申报为低价药的产品请进入产品基础信息页面认真核对产品日均服用量相关信息,如公开的产品价格信息及日均服用量相关信息不准确或有漏报,请在2018年12月14日18:00前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行修改或重新填报。
四、价格信息公示及申(投)诉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将企业申报的产品价格信息及入市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企业申(投)诉。企业可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进入“药品基础库”子系统“信息公示”模块查看产品价格信息及入市价。对公示价格信息及入市价有异议的,可在“药品申投诉”子系统发起申(投)诉。
请企业在2018年12月14日18:00前,认真填报并核对价格信息,若存在《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第六十一条所列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咨询服务方式
(一)分类采购业务咨询:(020)28866465
(二)申(投)诉业务咨询:(020)28866464
(三)系统技术咨询:(020)28866470
专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