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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陕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拟入围产品等有关情况的公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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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陕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拟入围产品等有关情况的公示(四)

信息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11/2 阅读次数: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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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7年陕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实施方案》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拟入围产品的限价、拟挂网价及其他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8日17时

工作日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诉与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公示内容

本次公立医院集中采购中通过资格审核、尚未公示限价的所有品种。

(一)拟纳入“限价挂网药品目录”的产品

按照限价规则可计算限价和挂网价的拟入围产品,对其全国最低3省价、最小包装单位限价和拟挂网价(详见公示说明)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内无申诉投诉的产品,视作申报人已确认,相关产品列入“限价挂网药品目录”予以挂网公告。

(二)拟纳入“备选药品目录”的产品

下列产品拟纳入“备选药品目录”(详见附表2),认可的全国最低3省价和陕西挂网价将作为医疗机构备案采购的参考价。

1.未申报全国最低3省价或认可的全国最低3省价不足,按照“限价规则”不能计算限价的产品;

2. 2018年7月6日“部分产品限价结果公示(一)”中不确认限价、申请调高价格的;

3. 2018年9月7日“部分拟入围品种公示(三)” 中申请调高挂网价或申请纳入备选药品目录的产品。

(三)拟按低价药“直接挂网”的产品

依据我省物价部门2018年6月20日之前批准调入低价药品清单范围,企业申请并通过采购平台申报审核的相关产品(详见附表3)。

(四)暂缓公示限价的产品

因涉及申诉与投诉等原因需进一步核查或研判的产品,列入“暂缓公示产品清单”(详见附件4),依据核查进度适时公示。暂缓原因详见公示说明(附件5)。

三、申诉与投诉受理

(一)受理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5、6号窗口

(二)联系电话: 029-88661244  029-88661243  029-88661281


附件.1、拟纳入“限价挂网药品目录”的产品公示表

    2、拟纳入“备选药品目录”的产品公示表

3、拟按低价药“直接挂网”的产品公示表

4、暂缓公示限价的产品清单

5、拟入围产品等有关情况的公示的说明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