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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企业及产品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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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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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企业及产品报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9-06 阅读次数:1592

关于开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企业及

产品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2018〕9号,简称《办法》,见附件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交易机构,负责建设和运维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按照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安排,现开展企业及产品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材料

(一)药品生产企业报名须符合《办法》第十五条相关规定;报名时须提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企业信息、产品材料。

(二)药品配送企业报名须符合《办法》第十八条相关规定;报名时须提交《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材料。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企业及产品报名:9月10日0:00至9月24日23:59。请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网站(gpo.gzggzy.cn)报名并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网站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纸质材料。请在线按时准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没有报名的企业,将不能参与本采购周期后续采购流程。

(二)信息校验:9月25日0:00至9月30日23:59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将按照《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对企业填报的信息进行校验,校验不通过的信息提交企业重新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信息公开:10月1日0:00至10月9日23:59,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将校验后的企业及产品信息在平台上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可向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提出信息纠错申请。经核实属实的申请,给予修改。

(四)信息公示及申投诉:10月10日0:00至10月14日23:59,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将校验通过的企业及产品报名信息进行信息公示,企业可在信息公示页面发起申投诉。请企业在公示时间前,认真填报并检查报名材料,如果存在《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所列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信息公示及申投诉截止日期后,本采购周期不再接受关于企业及产品信息的申投诉。

三、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

报名须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

(一)已办理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简称“省平台数字证书”)的用户,可使用省平台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登录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网站(gpo.gzggzy.cn),开通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使用,无需缴费,无需另外新办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

(二)未办理省平台数字证书用户,或者已有省平台数字证书,但仍主动要求办理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企业,可申请新办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

(三)企业首次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登录时,应首先使用“机构CA数字证书”,并绑定“管理员账号”,后续再使用其他CA数字证书登录并绑定“子账号”。具体CA数字证书操作及办理指引见附件2。

(四)后期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将引入多家CA数字证书服务商。

四、咨询服务方式

(一)业务咨询:(020)28866000

(二)系统技术咨询:(020)28866470

(三)微信服务号:gzgpopt

(四)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咨询电话:4008301330

(五)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咨询QQ:4008301330

专此通知。


附件:1.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pdf

     2. netca关于开通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在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使用的通知.docx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