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有关要求,为推进药品挂网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现开展我省药品挂网监测价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参与确认的药品范围
已在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且我省现执行挂网价格高于国家下发挂网监测价的药品,均应参加本次价格确认工作。
二、确认时间及路径
确认时间:2024年3月8日8:00-3月13日17:00。
确认路径:登录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ybj.jszwfw.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药品招采管理-阳光采购管理-挂网价格动态调整-项目管理,选择【药品挂网监测价确认】项目进入。
三、有关要求
(一)我省现执行挂网价格高于挂网监测价的药品,应及时勾选确认以挂网监测价作为我省挂网价格。
(二)对挂网监测价有异议的,企业应在系统内勾选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诉材料,未提交申诉材料的不予受理。
(三)逾期未确认且未提交申诉材料的药品,将在确认工作结束后暂停挂网。
(四)需在我省现执行挂网价和挂网监测价基础上进一步降价的药品,请在“药品招采管理-阳光采购管理-日常申请调整”模块中另行提交降价申请。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7日
信息来源: 江苏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系统内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7日 所属项目: 2020年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