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省挂网药品省际价格联动价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4-02-29 17:31:16 查看次数:1224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相关要求和我省挂网药品省际价格联动工作安排,现开展第三批挂网药品价格确认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确认时间
2024年2月29日至3月5日。
二、确认范围
第二批新申请挂网药品。
三、确认方式
企业请登录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产品挂网管理”栏目查看确认数据,对接受拟挂网价的药品点击确认。
四、相关要求
(一)企业确认拟挂网价格的药品,经公布后执行;不确认价格的药品,暂不予挂网。
(二)企业填报的全国省级挂网价低值高于国家监测价格的药品,以国家监测价格作为我省拟挂网价,对国家监测价有质疑的,请企业按附件《企业价格自查表》自查核实,于2024年3月5日17:3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提交至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药品挂网信息申诉”。
(三)属于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范围的药品,同时须结合带量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四)具体信息,请登录江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查看。
联系方式:0791-881308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