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3148/2024-00016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布机构: |
省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4-01-22 |
关于执行我省2023年度在线交易药品价格联动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药品采购科 浏览次数:7138 发布日期:2024-01-22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和配送企业:
根据国家和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执行在线交易药品价格联动结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和要求
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此次联动价格为至2023年10月31日前以省为单位药品集中采购在线交易价格。联动后的价格,即为我省挂网产品新的集中采购价格,各单位应以不高于集中采购价格,通过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开展药品采购配送等工作。
二、采购平台信息调整
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药品采购目录中“联动(采购)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涉及价格调整的产品,医疗卫生机构需重新勾选;已保存未提交的订单,需重新建立采购订单。
三、其他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药品生产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有关规定,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次药品价格联动工作贯彻执行。
联系方式:药品采购科,0571-86401737;信息管理科,0571-86401953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4年1月22日